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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财政、地税系统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市本级和各市(县)财政、地税部门实行合署办公,一套班子。财政部门由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地税部门由上级地税局实行垂直管理。龙湾、开发区财政地税部门合署办公。鹿城、瓯海区财政、地税部门分设,地税由市地税局直接管理,财政由区政府管理。市区实行市管区的财政体制,即市级管辖鹿城、龙湾、瓯海和开发区(视同一级财政)。全市财政地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3000多名,其中地税1800多名。市本级现有干部职工808名(财政205名、地税603名),其中市局机关260多名。 (二)收入概况。改革开放以来,我市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2003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51.8亿元,同比增长20.2%,居浙江省第三位,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9.0亿元,同比增长20.0%。全市地税部门累计组织收入103.0亿元,同比增长22.1%。各县(市、区)财政实力也有显著增强,2003年财政收入超10亿元的有乐清(超20亿)、瑞安、鹿城、龙湾、瓯海等五个县(市、区)。 (三)财税改革概况。一是“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按照“收入税收化、支出预算化、专户金库化、监督经常化”的管理目标,建立预算外资金收缴中心,堵塞了资金管理上的漏洞,增强了政府对资金的宏观调度能力。二是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从2000年开始,以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为基础,推行 “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办法,实行早编细编的部门预算改革,增强了预算刚性。三是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推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了政府采购中心,政府的大宗物品和服务项目已全部实行集中采购,各县(市、区)相继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统一纳入集中核算“笼子”。四是市、区两级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保存量、调增量、促发展”的总体原则,理顺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和财权关系,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增强了市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调动了区财政的理财积极性。五是地税征管改革。按照“大市区、大征管”的改革思路,推行了统一登记、统一金库、集中数据、属地管理、一级稽查的现代征管模式,有效提高了征管效率。六是农村税费改革。从2002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经过半年的实施,我市农民人均负担下降幅度达到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