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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2007年01月26日 信息来源: 会管处 点击率:


 
 
基本条件
档次
学历和资历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高中毕业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另: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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