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平台 | 电子邮箱 | 远程办公
首 页 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培训学习 财务会计 纳税信用 咨询建议 举报投诉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温州财税>服务大厅>政策法规>最新法规>正文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2008年04月30日 信息来源: 点击率: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2008年1月1日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
 
 

二ОО八年四月十日

 

下载文件:附件:省局转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文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信息发布
版权所有 2006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温州市勤奋路59号 邮编:325000 电话:0577-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