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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确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

2008年06月11日 信息来源: 点击率:


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浙财采监字〔2008〕12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确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确认台州市华信基建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名单见附件)具有在原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的资格。请你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和我厅有关政府采购的制度规定,依法从事确认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业务。

附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名单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代理业务范围
1
台州市华信基建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201号
颜金富
0576-82581557
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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