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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预算内(外)经费拨款
 

2004年09月06日 效能办公室 点击率:



提供资料 :按规定填写的《预算内(外)经费拨款申请单》

程序 :

1、年度预算在人大会议通过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下达到预算单位。

2、列入预算处拨款的单位:各联系单位的经办人员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和上述资料,经审核后进行拨款。

3、列入预算外收缴中心和综合处拨款的单位:各联系单位的经办人员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和上述资料,经审核后进行拨款。

时限:经常性经费按时间进度拨款,专项经费按项目进度拨款。

地址:温州市勤奋路59号财税局

联系电话:88523088(行财处) 88523238(社保处) 88523938(农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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