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资料 :按规定填写的《预算内(外)经费拨款申请单》 程序 : 1、年度预算在人大会议通过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下达到预算单位。 2、列入预算处拨款的单位:各联系单位的经办人员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和上述资料,经审核后进行拨款。 3、列入预算外收缴中心和综合处拨款的单位:各联系单位的经办人员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和上述资料,经审核后进行拨款。 时限:经常性经费按时间进度拨款,专项经费按项目进度拨款。 地址:温州市勤奋路59号财税局 联系电话:88523088(行财处) 88523238(社保处) 88523938(农财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