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对象: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2、办理程序:纳税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个人销售住房减免营业税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资料,报涉税文书窗口受理。资料齐全的纳税人,涉税文书窗口受理后打印《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纳税人。纳税人根据通知的时间到涉税文书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3、办理地点:所管辖的分局管理科涉税文书窗口。 4、需提供资料:申请减免营业税的报告;《个人销售住房减免营业税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及凭证;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注意事项:个人购买并居住的时间从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签订的日期起计算;商品住房销售的时间以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签订的日期为准。 6、承诺时限: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内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