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发出《关于开展对四条“禁令”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通知》,决定从11月下旬开始,对全市贯彻落实省、市四条“禁令”的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明察暗访。对违反四条“禁令”者,一律予以严肃查处,对于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并追究领导责任。
为了积极配合该次明察暗访活动,市局监察室将以贯彻落实省、市四条“禁令”为重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希望各有关单位把贯彻落实四个“禁令”作为效能建设长期的一项工作任务,要求每个干部、每个公务员做到“五项基本要求”,争创“四个一流”,经常性开展检查,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积极改进部门工作。
市局监察室
200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