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退付的范围:
1、由于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需要退付的。
2、由于多缴款、重复缴款需要退付的。
3、其他需要办理退付。
(二)收入退付的审核程序:
行政事业性收费退付由执收单位向收缴中心申请办理。办理时,申请单位应提交《收入退付申请审核书》及其相关可供证明的资料,由收缴中心进行审核后拨付。
政府性基金或专项资金(基金)退付由执收单位向财政有关职能处室申请办理。
(三)收入退付凭申请单位提供的下列材料办理:
1、申请单位提交的《收入退付申请审核书》(要求单位公章、财务主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签字齐全)。如果多笔收入集中退付,可附收入退付情况明细表。
2、相关可供证明的资料。包括:缴款人缴款凭证、要求退付的书面报告、执收单位有关人员审核意见(仅供审核,不作留存)。
3、申请单位提供的印鉴齐全的领款收据。
(四)其他说明:
收入的退付,必须通过财政专户办理,不得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退付,不得开具红字票据直接冲抵。
收入退付有关表格可直接到收缴中心领取,或者登陆“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下载。“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网址: http://www.wztax.gov.cn
地址:解放街558号。
联系电话:8816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