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8号)等。 提供材料: 1、一般企业增值税退付申请书及附件(表一——表三)。 2、单位关于要求退付已征增值税的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4、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程序: 1、到财政局预算部门领取 “一般企业增值税退付申请书”及附表(表一—表三),并据实填写。 2、当地财政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到有关税务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 4、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5、上述资料上报市财政局预算处提交分管领导审批(局办公会上研究)。 6、市财政局向财政部驻浙财监办请示、审批。 7、市财政局收到财政部驻浙财监办批件后退付应退增值税给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携带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办理退付手续。 时限:市财政局收到财政部驻浙财监办批件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付手续(不包括人行国库手续)。 地址:温州市勤奋路59号财政局预算处。 联系电话:88502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