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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如:国债、金融债券利息、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比例和标准,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到指定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4、纳税人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答: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采取上门申报或网上申报方式,办理纳税申报。但需要补税或退税的纳税人,应采取上门申报方式。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包括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委托申报应签订委托协议书。
5、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地点如何确定? 答:纳税人依次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温州市区各办税服务厅地点、咨询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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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厅 |
地址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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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一分局办税服务厅 |
鹿城路59号 |
88504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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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分局金河办税服务厅 |
车站大道听途335号金河大厦一楼 |
88665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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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分局双屿办税服务厅 |
温金公路72号营楼花苑西首 |
88777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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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分局藤桥办税服务厅 |
藤桥南街沙裕住宅区10幢1号 |
8647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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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分局管理一科 |
温州市西山东路西岑公寓7幢2楼 |
88559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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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分局管理二科 |
地点:瓯海大道187号 |
86789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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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分局管理三科 |
瓯海区瞿溪镇延川路164号 |
86866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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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分局管理四科 |
瓯海区仙岩镇政府西首 |
85313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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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分局办税服务厅 |
汤家桥路100号 |
8892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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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分局滨海新区办税服务厅 |
滨海新区明珠路开发区管委会5号楼 |
86998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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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分局管理一科 |
龙湾区状元镇(机场大道2052号) |
86555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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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分局管理二科 |
龙湾区永中镇罗东大街472号 |
86378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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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分局管理三科 |
龙湾区永强大道1315号 |
86997711 |
6、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答: 2007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请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7、个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但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还需要申报吗? 答: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平常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度申报时不会多缴税款,因为已缴纳的税款会被抵减,因此如果纳税人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不需要再缴税了。
如果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申报期内办理年度自行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更不会作为偷税处理。
8、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税务机关能为纳税人保密吗?
答: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如果一旦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没有依法为纳税人保密,外泄了纳税人的有关信息,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