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解九、小卫2006年有以下几项收入:
1、2006年度承包某市A服装厂,分别在6月、12月两次取得承包收入50000元、60000元,预缴个人所得税11000元、12000元。
2、当年被评为地级市劳动模范,奖金30000元;
3、个人储蓄存款账户孳生利息2000元。
则2006年度终了小卫该如何申报?
答:(一)取得每笔收入时
1.承包收入年终汇算清缴
(1)税款的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50000+60000-1600×12)×35%-6750
=25030元
年终应补税额=25030-(11000+12000)=2030元
(2)申报内容:《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表略)等
按照《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纳税取得应税收入,但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报送《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3)申报地点:A服装厂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
按照《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申报期限:2007年1月1日—3月31日
按照《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2.地市级奖金收入
因地市级奖金收入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范围,故应由发放奖金的部门在发放奖金时,按“偶然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30000×20%=6000元
3.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储蓄存款利息由银行结付利息时,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2000×20%=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