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平台 | 电子邮箱 | 远程办公
首 页 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培训学习 财务会计 纳税信用 咨询建议 举报投诉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温州财税>服务大厅>办事指南>地税办事>减免优惠>个人所得税减免
 
   票据管理
   其他管理
   资金申拨
   会计证书
   政府采购
   契税管理
   收入退付
   财政预算
   发票证明
   减免优惠
     营业税减免
     个人所得税减免
     企业所得税减免
   行政救济
   服务承诺
   税务登记
   申报纳税
   法律责任
   账簿凭证管理

个人所得税减免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营所得
  下岗职工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购房后一年内出售原有住房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技术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给予个人奖励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营所得
  残疾、孤老人员、烈属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

当前第 1 页 共 1 页 共 7 条记录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信息发布
版权所有 2006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温州市勤奋路59号 邮编:325000 电话:0577-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