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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人员出境完税证明开具
 

2003年07月07日 征管处提供 点击率:



1、办理对象:申请人因出国申请开具完税证明。

2、办理程序:申请人如实填写《涉税人员出境完税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到主管分局办理。

3、办理地点:所管辖的分局管理一科。

4、注意事项: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应保证所在单位无欠税和无税收违法行为待处理。

5、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受理后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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