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对象:申请人因出国申请开具完税证明。
2、办理程序:申请人如实填写《涉税人员出境完税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到主管分局办理。
3、办理地点:所管辖的分局管理一科。
4、注意事项: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应保证所在单位无欠税和无税收违法行为待处理。
5、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受理后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