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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
 

2003年07月07日  点击率:



偷税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地方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对构成偷税行为的纳税人,除地方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之外,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采取偷税的种种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除地方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之外,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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